为进一步提升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专项整治,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674人次,检查场所2303个,整改问题隐患9个,查办案件3起。
聚焦风险隐患
压实各方责任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科学防范、有效化解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
严格市场准入
把好进货入场关
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责任可究”。引导鼓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使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对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西泮、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玉米赤霉烯酮等开展针对性速测。
加大抽检力度
严打违法行为
按照食品抽检职责分工,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提高对重点问题、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违禁物项目、污染物项目以及风险隐患项目的监督抽检和快检筛查频次。对抽检不合格和风险监测问题食用农产品,要依法严格核查处置。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宣贯培训
强化社会共治
一是组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认真学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不断提升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问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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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 食用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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